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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成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7名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的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的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详见各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2022年成都市成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具体以《岗位表》中学历、年龄、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之前取得以上证书外,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在原件校验前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

网址: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27日9:00至2022年9月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8月27日9:00至2022年9月9日17:00

五、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一)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考察过程中确认的最终结果为准。

(三)确认缴费

应聘人员在2022年8月27日9:00至2022年9月9日17:00,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2年9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3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五)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华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28—84331007)。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笔试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属我区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2年9月13日前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2年9月24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七、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官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成华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考试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分A、B类。A类为公共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4.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A类:公共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可按规定加分);

B类:卫生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医学基础知识》×60%+政策性加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可按规定加分)。

其中岗位代码01001考笔试科目A类,其余岗位考笔试科目B类。

5.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6. 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须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2〕2号)规定加分;

(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缴纳笔试考务费后,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2年9月14日至9月16日(09:00—12:00,13:00—17:00),由应聘人员本人交至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19号成华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407室),并现场签订《考生加分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成华区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属我区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若按比例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出现并列,则并列考生均进入资格审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无法调减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或以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提交如下资料:

1.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全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国(境)外文凭者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在国(境)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系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工作经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

3.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4.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应试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者不得进入体检。

4.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岗位(1:1不形成竞争的岗位),若折合后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及后续程序。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

八、体检

同一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安排一次面试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区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另安排一次面试加试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公招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华区人社局审核确认。

1.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聘用前应当主动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开展公招工作。招考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4328468

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4361163

十三、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成绩公布、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递补、拟聘人员公示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公招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无关。请应聘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成华区人社局:028-84331007

成华区卫健局:028-84314122

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成绩及有关事项查询网站:

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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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成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6日

原标题:2022年成都市成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c144208/2022-08/26/content_44151a33a8d745d9a12caa288490eea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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