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和《2022年西宁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岗位面试通知》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岗位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2022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岗位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中“是否进入体检”栏标注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进入体检的考生务于体检当日上午8:2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体检费360元,在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宁市城中区互助巷3号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外科大楼A区5楼)体检中心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注:进入体检考生体检结束后,报考市直单位的请于体检当日下午17: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并由用人单位办理考察(政审)手续;报考县区单位的请于体检当日下午17: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办理考察(政审)手续。如果体检没通过且复检后仍然不通过的,取消考察(政审)资格。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成绩计算和递补原则
根据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评成绩×70%)由高到低进行公示,聘用单位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技能测评、综合素质测评以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至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体检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为便于体检,请穿着较为宽松的衣装,女性勿着连衣裙、连裤袜。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9.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体检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考察(政审)结果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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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岗位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2年12月29日
原标题:2022年西宁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岗位总成绩公布及体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e8faf3186fc48e9465184c9a47c383a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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