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才网发布最新文章(点击查看原文),小编整理几点概要: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为提高考试的科学性,安全性,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定于2023年4月8-9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各地根据报名人数、机器数合理选择考试的轮次。具体安排如下:
三、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当统一使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生的确认和资格审核。相关考务工作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四,各地要根据新冠肺资疫情常太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