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精神,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于12月14日、15日完成,现将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
二、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进入本次体检的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特别提示
1.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公告。
2.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保持通讯通畅,若无法取得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33-249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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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临床医师、临床医师(技师)、妇产科医师岗位)》
2.《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疾病控制、卫生检验岗位)》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8日
原标题: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 [102]2023-12-18
文章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5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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