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队伍,全面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质量,推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东乡县卫健系统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部分乡镇卫生院院长及副院长进行公开竞聘,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竞聘岗位
1.乡镇卫生院院长:汪集镇、东塬乡、董岭乡、高山乡、凤山乡、大树乡、北岭乡、五家乡(共8名)
2.乡镇卫生院副院长:坪庄乡、董岭乡、关卜乡、赵家乡、五家乡、高山乡、北岭乡、沿岭乡、柳树乡(共9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东乡县卫健系统正式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同工同酬人员)。
2.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特别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学历年限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中任意一项)
(1)全日制中专学历且取得国家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不包括服务期)工作经历;
(2)全日制大专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不包括服务期)工作经历;
(3)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不包括服务期)工作经历。
4.任职经历:竞聘院长岗位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中任意一项
(1)有乡镇卫生院院长经历的人员;
(2)现担任乡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的人员;
(3)现担任县级医疗机构中层干部的人员;
(4)现担任卫健局机关股级干部的人员。
竞聘副院长岗位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资格条件参照竞聘院长岗位学历条件,任职年限放宽至服务期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同工同酬人员)。
5.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参加竞聘:
(1)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2)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3)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竞聘程序
竞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组织考察、确定拟聘任人选、公示、聘任等10个环节。
(一)发布公告
2023年9月20日,在东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东乡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竞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8:30—18:00
2.报名地点:县卫健局6楼会议室
3.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两寸蓝底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2023年9月22日8:30至12:00,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竞聘资格,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并于9月22日下午2:30至6:00在县卫健局5楼医政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按报名人数设置考场,每个考场30人,单人单桌。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考试要求执行,统一组织,封闭管理。
2.笔试命题、制卷、监考、评卷和面试工作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完成。
3.笔试时间:9月23日10:30至12:00
4.笔试地点:县民族中学
(五)面试
1.根据参加笔试人数分组进行面试,每个面试组设评委7人,每位竞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竞聘人员表现当场亮分,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2.面试时间:9月24日上午8:30至12:00
3.面试地点:东乡县民族中学
(六)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竞聘卫生院院长和副院长岗位人员,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若竞聘人员数达不到岗位需求数时,依据《东乡县卫健系统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通过择优聘任或组织委派产生。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排名进入组织考察环节;若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时,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4.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进入组织考察环节的竞聘人员,纳入东乡县卫生院院长后备干部库。
(七)组织考察程序
考察组分别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法院、信访局和司法局等部门意见,同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的意见,最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八)确定拟聘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1:1确定拟聘任人选,依据《东乡县卫生系统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
对拟聘任人选在东乡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任
公示期满后,依照《东乡县股级干部任免规程》《东乡县卫健系统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程序予以聘任,聘任人员无条件服从县卫健局党组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为切实做好本次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竞聘工作,现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的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及工作人员要公平公正,严格遵守公开竞聘的程序和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按相关党纪、政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竞聘者对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方式采取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行为;不准通过暗示、指使、串连、威胁等非法手段影响他人测评或打分;不准对其他竞聘对象打击报复或人身攻击。一经发现,取消该人员的竞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党纪、政纪严肃追究责任。对竞聘者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竞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竞聘条件者,取消其竞聘资格。
本公告由东乡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930-593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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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竞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9月20日
原标题:东乡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竞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xzzzx.gov.cn/dxx/zfxxgk/xzbmlj/bmxxgkpt/xwsjkj/fdzdgknr/ylws/art/2023/art_bbf4338d3901497285bd5fc5cfd869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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